家电以旧换新也有陷阱

www.trading.net.cn 中国贸易信息网 --- 财经信息 发布时间:[2008-7-1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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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本报德州讯(记者 郑乃春) 7月4日,平原县村民张某到县城打算买台电扇,当走进一家门市部时,发现该店正在开展彩电以旧换新业务。张某立刻回家将自家的21英寸旧彩电,加上300元钱,换了一台19英寸新彩电。可用了几天后,发现图像有时模糊。于是找到店主,可店主称不能退换。张某只得投诉到平原县消协。经现场查
验显像管确是旧货,消协工作人员对店主进行了严肃批评,店主承认了错误,当场退还了张某的旧彩电和300元钱。

  据某品牌彩电的营业员透露,实际上用来“以旧换新”的彩电,大多属于淘汰机型,有的是厂家已停产的库存货,有的是将来无法适应数字电视技术要求的机型。这些淘汰机型,消费者买后在短期内无大碍,但当数字电视开播、新标准出台后有可能无法适应,问题就会暴露出来。当然,也有厂家将样品机甚至因质量问题维修过的机器拿来“以旧换新”。

  记者了解到,大多数“以旧换新”的商家,在消费者加钱买新机时,多半不在发票上填写机型,这是厂家出于对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的顾虑,还是故意设置的“陷阱”?但可以相信的是,他们这样做多半会为售后服务纠纷埋下隐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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